Gaoqu · 告趣

用户服务协议

版本:v1.0 | 发布日期:2026 年 8 月 27 日 | 生效日期:2026 年 8 月 27 日

一、协议范围与接受

1.1 本《用户服务协议》(下称"本协议")由福建永安西优网络有限公司、上海告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(以下合称"我们"或"告趣")与使用我们产品与服务的用户(下称"您")共同缔结,具有合同效力。

1.2 本协议适用于我们运营的下列产品与服务(合称"平台"):

1.3 您在注册、登录、点击确认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前,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,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我们责任、限制您权利、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条款(已以加粗方式提示)。您勾选同意、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平台服务,即视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。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,请立即停止注册或使用。

1.4 如您是代表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平台服务,您声明并保证您已获得充分授权,有权使该主体受本协议约束;该主体视为本协议项下的"用户"。

1.5 平台内的具体业务文件(包括但不限于《媒介服务年框合同》《PO 委托单》《媒介宝平台服务框架协议(推荐方)》《媒介宝达人平台服务协议(三方)》《推荐费约定确认单》等)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;业务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,就该具体业务以业务文件为准。

二、定义

2.1 "企业用户":通过告趣工作区开通租户与工作区、使用 SaaS 管理服务的 MCN 机构或其他企业客户及其授权成员。

2.2 "达人":通过媒介宝接受邀约、签署协议、收取或支付相关款项的内容创作者(自然人或其公司主体)。

2.3 "推荐方":通过推荐方门户参与达人推荐、依约收取推荐费的主体。

2.4 "用户内容/业务数据":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提交、录入、上传或产生的各类数据与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、达人资料、合同文本、资金单据、发票信息、凭证图片、沟通记录。

三、账号注册与安全

3.1 企业用户通过平台提供的注册或开通流程创建租户与工作区,首位管理员由开通流程指定;工作区成员由企业用户自行邀请与管理,并通过角色与权限控制访问范围。

3.2 达人通过微信"一键登录"使用媒介宝,平台基于微信开放能力获取您的微信openid(及 unionid,如适用)以建立账户;部分功能(如协议签署、收款、开票)需要您先完成实名认证。

3.3 您应当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合法有效的注册与认证信息,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。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。

3.4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、登录态、访问令牌(包括但不限于 MCP client token、API 凭证)。因您主动泄露、共享账号或令牌导致的任何操作与损失,由您自行承担;如发现账号被未经授权使用,应立即通知我们。

3.5 我们有权基于安全与合规需要,对异常账号采取限制、冻结或终止措施,并按本协议与法律规定处理相关数据。

四、服务内容与用户角色

4.1 平台为企业用户提供信息化管理工具,包括但不限于:项目与任务管理、达人资源库与私有档案、主数据管理、合同与 PO 管理、电子签署发起与状态跟踪、应收/付款/垫款/返点等资金单据管理、团队与权限管理、自定义字段、面向企业自有 AI 系统的 MCP 工具接入及调用审计。

4.2 平台为达人提供邀约查看与确认、协议电子签署、账单查询与支付、发票申请、名片展示等服务。

4.3 平台为推荐方提供推荐关系与推荐费查询、履约证据提交、开票信息维护等服务。

4.4 除平台另行以书面业务文件明确承诺的情形外(例如媒介宝业务中经三方协议约定的垫付安排),平台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与交易辅助服务,不作为任何交易的一方,不对用户之间的交易履约、款项支付、内容合规承担担保责任。平台垫付安排的条件、范围与流程以相关三方协议及确认单的具体约定为准。

4.5 企业用户通过 MCP 等接口将其自有 AI 系统接入平台时,仅可在其授权工具范围内调用,平台对调用行为进行审计记录。

五、用户行为规范

5.1 您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及本协议约定,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:

5.2 您保证您提交至平台的用户内容及业务数据来源合法、授权充分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;因您提交的内容引发的纠纷与责任由您自行承担,给我们造成损失的,您应予赔偿。

5.3 我们有权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采取警示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,并保留向监管部门、司法机关报告的权利。

六、费用、支付与发票

6.1 SaaS 服务的收费标准(如有)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订单、合同或平台公示为准。涉及达人、推荐方的费用(推荐费、垫付款返还等)以相应业务文件约定为准。

6.2 平台内支付通道包括微信支付及/或对公转账,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。您理解并同意:不同支付通道对应的开票主体与发票类型可能不同(例如通过微信支付仅可开具付款自然人本人的普通发票,对公转账可开具企业发票),以平台开票规则与税法规定为准。

6.3 您申请发票时应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抬头、税号等信息;因您提供信息错误导致的发票作废、红冲等后果由您承担。

6.4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,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。

七、电子签署

7.1 平台通过第三方电子签约服务商(目前为 e签宝,以其提供的服务为准)提供电子签署能力。您使用电子签署功能,即同意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及相关服务商规则完成签署,认可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7.2 您应确保签署前已完整阅读待签署文件;签署完成后的文件内容、签署时间、签署主体以电子签约服务商存证记录为准。

7.3 因您自身原因(账号保管不善、授权他人操作等)导致的签署后果由您承担。

八、数据权属与知识产权

8.1 您的业务数据归您(或相应权利人)所有。您授予我们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存储、处理、使用您的业务数据的权利;除以下情形外,我们不会将您的业务数据用于其他目的:(1)获得您的另行授权;(2)基于安全审计、故障排查、合规要求;(3)法律法规要求。

8.2 平台软件、系统、界面设计、商标("告趣""媒介宝"等)及相关知识产权归我们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未经书面许可,您不得复制、改编、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。

8.3 租户之间、租户与平台之间的数据相互隔离;您不得访问非授权范围的数据,我们亦按权限模型限制内部访问。

九、第三方服务

9.1 平台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:微信(登录、支付、小程序能力)、e签宝(电子签约)、飞书/钉钉(扫码登录 SSO,如租户启用)、短信/邮件通道、云服务基础设施。

9.2 第三方服务由相应第三方独立提供并承担责任,其服务可用性、规则变更、数据处理行为受其自身协议与隐私政策约束。我们将审慎选择第三方并监督其合规性,但不对第三方服务的中断、故障、规则变化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。

十、服务的变更、中断与终止

10.1 我们可能根据业务与合规需要调整服务功能、界面与规则,并通过页面公告、站内通知等方式告知;重大调整将提前合理期限通知。

10.2 因系统维护、升级、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,我们将尽力及时恢复,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10.3 您可以停止使用并申请注销账号;企业用户注销工作区前,应妥善处理未完结的合同、资金单据与数据导出。注销后,我们将按法律要求与《隐私政策》处理您的数据。

10.4 如您严重违反本协议,我们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,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
十一、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

11.1 平台按"现状"和"可用"基础提供服务。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们不保证服务不间断、无错误、完全安全,不对服务的适销性、特定用途适用性作明示或默示担保。

11.2 平台提供的指标、汇总、提醒、AI 工具输出等仅供参考,不构成财务、税务、法律或商业决策建议;您基于该等信息作出的决策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。

11.3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,我们不承担责任: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行为、网络攻击、基础电信故障等);您自身原因;第三方服务原因;我们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其他原因。

11.4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们对间接损失(包括利润损失、商誉损失、数据丢失、业务中断)不承担责任;我们对您承担的累计赔偿责任总额,不超过您在损害发生前 12 个月内就该服务实际向我们支付的费用总额。

11.5 本条规定不排除或限制法律不允许排除或限制的责任(如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)。

十二、协议修改

12.1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协议。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平台页面公布,重大变更将以页面显著提示、站内通知等方式告知。您在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,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;如不同意,应停止使用并注销账号。

十三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13.1 本协议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(不含冲突规范)。

13.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十四、其他

14.1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,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。

14.2 我们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,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。

14.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,可通过平台内的客服/支持入口与我们联系。